宿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日期:2026-05-29 11:29

宿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做好宿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宿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6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品学兼优,本(专)科或研究生期间须担任1年以上(含1年)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

(六)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指定邮箱:szxyfdyzp@ahszu.edu.cn)。应聘材料文件夹按照“岗位代码-姓名-应聘辅导员”格式命名压缩打包提交(压缩后不超过10M)。应聘材料包括:

(1)①身份证(正反面);②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简历;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由党员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⑤学生干部证明;⑥有工作单位的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无工作承诺书;⑦诚信承诺书;⑧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材料③-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

(2)《宿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简明信息登记表-姓名》excel版(见附件)。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要求提供者不予初审。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初审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留存。

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验证,验证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和能力。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录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学校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2026年8月31日前报到;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拟聘资格,考核结果无效。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本(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二级单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入住学生宿舍。

十、有关事宜

(一)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57-2871685。

(二)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人员最终学历学位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2871039

原公告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89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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